愛美是人的天性,尤其大部分女性都希望自己內外兼顧,讓人留下好印象。因此,大部分女性應該都有買過化粧品,而基本的粉餅、口紅等,更是許多女性每日隨身攜帶的必需品。
化粧品對大部分女性那麼重要,因此如何正確地選購化粧品,當然也就成為生活當中必須知道的常識,可是市面上的化粧品實在太多了,許多產品的廣告台詞也非常吸引人,例如:「兩個禮拜一定讓你白回來」、「讓你恢復嬰兒般的肌膚」、「痘疤保證完全消失」、「消除黑眼圈、揮別熊貓眼」、「換一張新生的肌膚」......,真的這麼好嗎?讓人聽得蠢蠢欲動,忍不住想花錢購買。
等等,食藥署為了避免消費者被五花八門、天花亂墜的廣告台詞混淆,一不小心花了冤枉錢,卻達不到預期的效果,因此對業者定下規範,明定產品上的標示應以用途說明為主,是為了讓使用者了解產品,而非廣告及宣傳語詞,也不得涉及醫療效能、虛偽或誇大等內容。這樣一規範,大家應該就比較清楚了,像是前面舉例的廣告用詞,並非產品本身的用途說明,因此業者不可以用類似的語詞為產品宣稱,混淆消費者的視聽。
那麼哪些說明用詞是符合規範的呢?像是:保護肌膚、修飾美化膚色、修飾容貌、遮蓋斑點及皺紋瑕疵、填補凹凸不平之毛孔、防止嘴唇乾裂、保護嘴唇、立體臉部肌膚輪廓、潤色、隔離、均勻膚色、使眼周肌膚更具深邃感、描繪線條美化眼部肌膚、自然光采、自然風采、自然膚色......等等,這些都是只描述化粧品功能,不涉及醫療效果或誇大不實的用詞,消費者可以參考。
參考資料:
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列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