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/8/14 上午 12:00:00 17490 次瀏覽

這太神奇了!化粧品廣告詞千萬別犯規

文章出處:食藥署

愛美是人的天性,尤其是女性朋友們,為了保持肌膚的最佳狀態,各種保養品、化妝品是絕對少不了的。可是,大家可能也曾聽過一些保養品、化妝品「誘人」的廣告台詞,讓人心動不已,忍不住想掏錢購買。是什麼樣的廣告台詞容易讓消費者暫時「失去理智」呢?

「這款面膜有拉提效果,可以讓肌膚緊緻。」

「14天保證除斑,恢復白淨無瑕的肌膚。」

真的這麼神奇嗎?怎麼感覺像是醫美的效果呢?

聰明的消費者,這個時候理性一定要大過於感性,食藥署再三強調,保養品和化妝品是用來「保養」或「修飾肌膚」,不可能有醫療或整型的效果,例如宣稱可「消炎」、「抑炎」、「發炎」,就是不適當的宣稱,千萬不可信,買了使用之後就會發現花了冤枉錢。食藥署也會針對違規廠商開罰,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。

該怎麼分辨哪些廣告詞可信或不能相信呢?食藥署表示,依據公告「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例示」,面膜類的產品不能宣稱有拉提、抗發炎、修補傷口及DNA、重建或重塑肌膚、促進肌膚再生,或者粗大毛孔消失等詞句。化粧品不可能達到整形外科的效果,但如果是滋潤肌膚、舒緩肌膚、淡化斑點、改善暗沉、水嫩、補水、保水……,這些不過分誇大,只強調保養、改善肌膚問題的用詞,是可以參考的。

彩妝類的化粧品產品,則可以使用修飾肌膚、遮蓋斑點、明亮膚色、隔離、美化線條、V臉……,指使用後可達到的視覺效果,就不算是不實的廣告詞。

食藥署呼籲大家,除了要辨明廣告是否誇大不實之外,其實保養還是要由內而外做起,均衡的飲食和適當的運動,才是保持肌膚及體態健康的不二法門。

 

參考資料:

藥物化妝品廣告相關法規暨解釋07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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