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3/1 上午 12:00:00 4664 次瀏覽

謹慎用藥 孕期安心

文章出處:食藥署

懷孕婦女在漫長的孕期中,難免會有身體不適、需要就醫的情況,但是用藥卻往往是讓許多孕婦苦惱的問題。

從得知懷孕的那一刻起,準媽媽們都是以無比喜悅與期待的心情,全心呵護肚子中那小小又脆弱的新生命。

有些孕婦會特地改變生活或飲食習慣,亦或是主動尋求各種養胎的衛教資訊,以免不小心傷害到寶寶,造成終生遺憾。

審慎評估充分諮詢醫藥專業

孕婦若因病就醫,醫師可能為了緩解症狀,而開立藥品治療,社團法人台灣臨床藥學會理事長王春玉表示,如果不慎使用不建議孕婦使用的藥品,可能會造成胎兒畸形、 早產、發育不全、先天性疾病等問題,因此孕期用藥必須特別留意。

孕婦並不是完全不能吃藥,隨著醫藥科技的發達,許多藥品也有安全分級,提供醫師選用參考。

王春玉說,一般會在權衡孕婦與胎兒兩者利弊後,選擇適當且必要的用藥,如果孕婦本身是須長期用藥的慢性病患,懷孕之後也不能停藥。

最好在準備懷孕前就諮詢醫師,選用對胎兒較安全的藥品, 一旦懷孕也不用擔心,可以繼續用藥。

遵照醫囑提醒藥師協助把關

醫療上有所謂的「專科分科」,孕婦若有身體不適,應選擇與該疾病相關的科別就醫,例如耳鼻喉科或泌尿科,但必須告知醫師目前懷有身孕。

王春玉說,如果準備懷孕或可能懷孕,就醫時也應告知醫師,因為有一些藥品,在停藥後,也須避孕2個月後才能懷孕,否則仍有致畸胎的風險。

除了告知醫師,孕婦在領藥時也應提醒藥師,仔細檢視藥品的孕婦用藥安全等級, 多一分把關。

王春玉強調,對於患有慢性病須長期用藥的婦女,不能因準備懷孕或已經懷孕就自行停藥,否則可能發生立即的危險,應諮詢醫師開立對母體及胎兒都安全的藥品,並且遵照醫囑按時用藥,才是確保母子均安的不二法門。

 

相關資源

藥物許可證暨相關資料查詢:http://www.fda.gov.tw/MLMS/HList.aspx為確保用藥安全,建議民眾告知醫師或藥師自己的身體狀況,請專業人員評估,切勿自行用藥。

(全文轉載自衛生福利報導季刊2014年第157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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