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/11/27 上午 12:00:00 3020 次瀏覽

餐桌上的知識家-奶油藏玄機 食品標示破解

文章出處:食藥署

現在市面上有很多叫奶油的產品,例如生日蛋糕上映照燭光的鬆軟白雪,抹在法國長棍麵包上的誘人金黃等,都稱為奶油,常讓民眾搞不清楚。 但自106年7月1日開始,衛福部食藥署要求「奶油」及「乳脂」都必須來自乳品所製成,乳脂肪含量必須達80%以上才能叫奶油,乳脂肪低於80%且達10%以上稱為乳脂。  

那麼為什麼又有「人造奶油」,甚至「植物性奶油」?主要緣於1869年拿破崙三世為遠行軍人尋找奶油替代品,以油脂經過氫化等加工技術製成類似奶油的產品並稱為「magarine(瑪琪琳)」。 台灣大學動物科學技術學系教授陳明汝說,奶油價格高,平均每100毫升僅能分離出3到4毫克奶油,加上熔點低,室溫下無法以固態呈現,塑形較難,人造奶油於是應運而生。

陳明汝說,人造奶油價格便宜,可針對需求客製化,包含延展性、特殊熔點等,普遍就運用於食材。但它也有缺點,例如沒有天然奶油的香氣,必須額外添加,為了維持固態、結合其他油類,需添加乳化劑,也得添加黃色色素,使之看來像是天然的乳黃色。

人造奶油分為純植物油或動植物混合油製成,純植物油多用棕櫚油、椰子油提煉;動植物混合油添加豬油或牛油,再加植物油,目前多數糕餅店都使用動植物混合的人造奶油。

由於部分業者會將純植物油製成的人造奶油食品宣稱「植物性奶油」而讓民眾誤以為比較健康,食藥署表示106年7月1日起人造奶油、脂肪抹醬不得使用表彰其為「植物性奶油」的文字,作為產品外包裝的標示。且奶油麵包、奶油餅乾,沒有使用符合奶油定義的原料,僅能稱為「奶油風味」麵包、「奶油風味」餅乾等。奶油正確的標示品名,就可方便供消費者做選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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