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/7/3 上午 12:00:00 10620 次瀏覽

攜帶藥品出入境,你一定要知道!

文章出處:食藥署

難得連續假期,興高采烈安排出國旅遊,聽說當地有許多效果不錯的藥品,大家口耳相傳,買了不少想帶回國,不僅可以自用,還可以送給家人朋友當伴手禮。但是,要小心喔!攜帶藥品回國是有限量的,萬一被沒收就划不來了。

 

從國外攜帶藥品回國的規範,有兩種情況,第一種是有醫療院所開立的處方箋,證明所需的處方量,則可以直接攜帶回國;另一種情況是,購買沒有處方箋的藥品,這就必須參照食藥署的「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」,如果超過限量表的規定,就得辦理部分退運或放棄。

所以,不管是多麼有效或折扣多麼優惠的藥品,都不能無限量的購買。如果一趟完美的旅行,最後在機場過不了關,真的是很煞風景。

另外,如果要帶藥品出國也有規範喔!各國對於管制藥品的出入境管理都相當嚴格,例如成癮性麻醉藥品皆屬管制藥品,除非領有醫療院所開立的診斷證明書或處方箋等證明資料,且須於入關時通報,才能合法通關。

那要如何知道哪些藥品屬於管制藥品呢?可至食藥署網站http://www.fda.gov.tw)/業務專區/管制藥品/最新消息查詢。

食藥署再次呼籲,藥品不是食品,而且都有保存期限,買回家一不小心就會放到過期,所以在購買之前請多想一想,如果短期間用不到,實在沒有必要買回來存放。生病了還是要看醫生,或諮詢專業的醫藥人員,由專家建議或醫生開立的處方藥品才安心。

 

參考資料:

本署新聞-攜帶個人自用管制藥品出入境,備妥診斷證明最安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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