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/3/6 上午 12:00:00 1665 次瀏覽

網路謠傳,農民販賣農產品要登錄,否則罰款3-300萬,是真的嗎?

文章出處:食藥署

網路謠傳,農民販賣農產品要登錄,否則罰款3-300萬,是真的嗎?

 

近日網路流傳「七月一日開始,農民販賣農產品行為是食品業中的販售業,需要作食品業登錄。不然,處三萬至三百萬元」之消息,是真的嗎?

 

一、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公告:

 

1. 販售食品(包括產品及食品原料)之食品業者,如果具有商業登記、公司登記、工廠登記、營業登記或經建主管機關許可營業之攤(舖)位使用人及攤販,必須於104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錄,才能營業。

 

2. 如果沒有登錄,衛生局可以要求業者在一定期限內完成登錄,如果期限到了還未登錄,才會裁處三萬元以上,三百萬元以下罰鍰。

 

二、食藥署已設置食品業者登錄專區(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List.aspx?sid=3867),並提供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-588-106,另外各地方政府衛生局也有登錄駐點人員,可以協助食品業者申請登錄。

 

三、一般農民是沒有商業登記、公司登記、工廠登記、營業登記或經建主管機關許可營業之攤(舖)位使用人及攤販等5種身分,因此是無需登錄的,請民眾不要輕信網路謠言,也勿再轉傳此消息。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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