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愛吃零食不愛吃正餐,大概是很多媽媽最煩惱的問題之一。年紀小一點的孩子比較好管教,只要家裡盡量不擺零食就好。可是如果是大一點的孩子,自己就會拿著零用錢跑到外面去買,家長如果怎麼勸說都不聽,與其限制他們不准買,不如教他們怎麼買,以及有節制的吃,不要影響正餐,才是比較適當的因應對策。
首先一定要告訴他們顏色太鮮豔、沒有包裝的散裝零食儘量不要買,如果能教會孩子看包裝上的標示更好,包括成分、生產廠商、製造日期、保存期限等,都一定要有清楚的說明。
此外,許多零食廠商為了吸引兒童的注意力,在設計包裝產品時,會以附帶玩具為賣點,家長要提醒孩子不要為了玩具而亂買零食,除了有可能吃下不好的零食,也可能玩具材料品質難以掌握,萬一被不小心吞食下去就糟糕了。針對這個問題,食藥署針對12歲以下兒童為販售對象的零食、糖果、飲料、冰品及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有規範:當上述這些食品的含糖量、含脂肪量及鈉含量過高時,就不得用贈送、加購玩具,或以玩具為獎勵等方式來促銷。像以往店家經常會隨兒童餐附贈玩具或加購玩具,或針對兒童舉辦「買產品送玩具」等活動,這些都被列在規範當中,是被禁止的。
其實,最好的方法是家長能夠撥出時間,帶著孩子一起親手做好吃的點心,可以掌握食材的營養健康及衛生;並從小灌輸孩子正確的飲食觀念,在自然而然當中養成以正餐為主的好習慣,家長就不用煩惱囉!
參考資料:
訂定「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」